依據《一般資料保護條例》(GDPR)第 13 條及第 14 條規定的資訊揭露義務
應徵者須知
我們非常重視您的個人資料保護。 因此,我們僅依據法律規定處理您的個人資料(簡稱「資料」)。透過本隱私權聲明,我們旨在依據《歐盟一般資料保護條例》(EU GDPR)第 13 條及第 14 條之規定,向您全面說明本公司處理您資料之相關事宜,以及您依據資料保護法所享有的權利與主張。
- 誰是資料處理的負責人,您可向誰尋求協助?
負責單位為:
AKW Apparate + Verfahren GmbH
Dienhof 26
92242 赫希瑙 / 德國
電話:+49(0)9622 7039-0
傳真:+49(0)9622 7039-376
電子郵件:akwauv@akwauv.com
該公司的資料保護專員為
Project 29 GmbH & Co. KG
Ostengasse 14
93047 雷根斯堡
電子郵件:anfrage@projekt29.de
電話:0941-2986930
- 將處理哪些資料,且這些資料來自何處?
我們僅處理求職程序所需之個人資料,或您自願提供予我們的個人資料。其中特別包括:
- 聯絡資料,例如稱謂、名字、姓氏、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及電話號碼;
- 求職資料,例如應徵職位、期望的工作地點或據點、可能的入職日期,以及求職表中的其他資訊;
- 應徵文件,例如履歷、求職信、成績單、證書、資格證明以及您上傳或提交的其他文件;
- 通訊資料,例如電子郵件內容、電話備忘錄及求職流程中的約談安排;
- 使用線上表單時產生的技術資料,例如 IP 位址、存取日期與時間、瀏覽器及裝置資訊,以及為確保網站安全運作所必需的日誌資料。
- 根據《一般資料保護條例》(GDPR)第 9 條所定義的特殊類別個人資料,例如有關健康狀況、重度殘障、宗教信仰或類似敏感資訊,我們僅在您自願提供给我們、此類資料對應徵程序屬必要,或存在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才會進行處理。
- 資料處理的目的為何?其法律依據為何?
- 執行應徵程序
我們處理您的資料,旨在處理您的求職申請、與您進行溝通、評估您的專業及個人適任性、進行面試,以及決定是否建立僱傭關係。
法律依據為《一般資料保護條例》(GDPR)第 6 條第 1 款 b 項,並結合《聯邦資料保護法》(BDSG)第 26 條第 1 款,惟此處理須為決定是否建立僱傭關係所必需。
- 法律義務與法律辯護
在必要時,我們會處理您的資料以履行法定義務,以及主張、行使或捍衛法律權利,特別是與《一般平等待遇法》(AGG)相關之情形。
法律依據可能包括《一般資料保護條例》(GDPR)第 6 條第 1 款 c 項、《一般資料保護條例》(GDPR)第 6 條第 1 款 f 項,以及《聯邦資料保護法》(BDSG)第 26 條。我們的正當利益在於妥善記錄應徵程序,並防範可能提出的索賠。
- 求職者資料庫與長期儲存
若目前無合適職位空缺,或未建立僱傭關係,我們僅能在您自願同意的情況下,將您的應徵資料保留以供未來職位考量並延長儲存期限。
其法律依據為《一般資料保護條例》(GDPR)第 6 條第 1 款 a 項。此同意屬自願性質。未給予同意或撤回同意,均不會對當前的應徵程序造成任何不利影響。您可隨時撤回同意,該撤回將自未來起生效。
- 特殊類別的個人資料
若涉及處理特殊類別的個人資料,僅基於法律許可(特別是《一般資料保護條例》(GDPR)第 9 條第 2 款結合《聯邦資料保護法》(BDSG)第 26 條)進行,或基於您根據《一般資料保護條例》(GDPR)第 9 條第 2 款 a 項所給予的明確同意(如該同意屬必要時)。
- 誰會取得我的資料?
在本公司內部,僅限於因應徵程序而需要存取您資料的單位,方能取得您的資料,特別是人力資源部門以及相關負責的專業部門或決策者。
僅在必要或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才會將資料轉交給外部接收方。接收方可能包括:
- 根據《一般資料保護條例》(GDPR)第 28 條擔任資料處理者的 IT、主機代管及求職者管理服務供應商;
- 負責網站技術維護的服務供應商
- 律師、法院或政府機關(僅限於履行法律義務、行使訴訟權或進行法律辯護所必需之情況)。
除非存在法律義務或其他法律依據,否則在未經您同意的情況下,不會將資料進一步轉交給第三方。
- 我的資料將儲存多久?
只要沒有法律規定的保存義務,且我們不再需要您的資料以達成上述目的,我們便會刪除您的資料。然而,只要 與您之間仍存在契約關係,為此所蒐集的資料之處理即屬絕對必要。
若未建立僱傭關係,應徵者資料通常會在招募程序完成後六個月內刪除,除非法律要求更長的保存期限,或您已同意納入我們的求職者資料庫。
- 個人資料會傳輸至第三國嗎?
我們無意將您的求職資料傳輸至歐盟或歐洲經濟區以外國家的接收方。
若個別情況下確有必要向第三國傳輸資料,則僅會依據《一般資料保護條例》(GDPR)第 44 條及以下條文所規定的法律要件進行,特別是基於「適當性決定」、適當的保障措施(如歐盟標準合約條款)或您的明確同意。
- 我享有哪些資料保護權利?
您隨時有權根據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要求查閱、更正、刪除或限制對您儲存資料的處理;您亦有權對資料處理提出異議,並享有資料可攜權及提出申訴的權利。
查閱權:
您可以要求我們告知是否以及在何種程度上處理您的資料。
更正權:
若我們處理的您的資料不完整或不正確,您可隨時要求我們更正或補充該資料。
刪除權:
若我們非法處理您的資料,或該處理行為對您的正當保護權益造成不成比例的侵害,您可要求我們刪除您的資料。請注意,可能存在某些原因會妨礙立即刪除,例如法律規定的保存義務。
無論您是否行使刪除權,只要沒有相關的法律交易或法定保存義務與之相牴觸,我們都將立即且完全刪除您的資料。
限制處理的權利:
在下列情況下,您可以要求我們限制對您資料的處理:
- 您對資料的正確性提出異議時,限制期間應足以讓我們核實資料的正確性;
- 資料處理屬違法,但您拒絕刪除,並要求限制資料使用;
- 我們已不再需要該資料以達成原定目的,但您仍需該資料以主張或捍衛法律權利,或
- 您已對資料處理提出異議。
資料可攜權:
您可要求我們將您提供給我們的資料,以結構化、通用且可由機器讀取的格式提供給您,並確保您能將該等資料傳輸給另一位資料控制者,且不會受到我們的阻礙,前提是
- 我們是基於您所給予且可撤回的同意,或為履行我們之間的合約而處理該等資料,且
- 且該處理係透過自動化程序進行。
在技術可行之情況下,您可要求我們將您的資料直接傳輸給另一位資料控制者。
異議權:
若我們基於正當利益處理您的資料,您可隨時對該資料處理提出異議;此規定亦適用於依據本條款進行的資料剖析。 屆時我們將不再處理您的資料,除非我們能證明該處理具有值得保護且具有壓倒性之正當理由,且該理由優於您的利益、權利及自由;或該處理係為主張、行使或捍衛法律權利之目的。您可隨時無需說明理由,對我們為直接行銷目的而處理您的資料提出異議。
投訴權:
若您認為我們在處理您的資料時違反了德國或歐洲的資料保護法規,請與我們聯繫,以便釐清相關問題。您當然也有權向您所在地區的監管機構——即各州資料保護監管局——提出申訴。
若您欲向我們行使上述任何權利,請聯繫我們的資料保護專員。如有疑義,我們可能會要求您提供額外資訊以確認您的身分。
- 我是否有義務提供資料?
提供應徵程序所需的個人資料,係為評估您的申請及決定是否建立僱傭關係所必要。若您未提供必要資訊,我們可能無法考慮您的申請或完成招募程序。